(本台记者:戴晓洁 张美燕 )
近日,诏安县公安局深桥省际公安检查站在开展日常查控期间,查获一名滥用“联邦止咳露”的男子,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该男子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天,民警在日常查控中对一男子进行盘查时,发现该男子神色慌张,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车内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车上的后备箱放有6瓶“联邦止咳露”。细心的民警怀疑许某有滥用“联邦止咳露”的嫌疑,于是提取许某的尿液进行测试,结果,“吗啡”试剂板呈阳性。于是,这名叫许某的男子被依法移交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处置。据介绍,“联邦止咳露”是公安部明文规定禁用的含“可待因”成分的一种复方制剂,公安部规定,滥用这种复方制剂按吸毒行为进行处理。
诏安县禁毒大队民警:含“可待因”的这种复方制剂,人服用以后,好处是可以作用于中枢神经,可以抑制咳嗽,作为医用用途。但是滥用的话会造成一个内脏和神经系统损伤,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伤害。像在开车的过程当中,如果你服用量剂过大的话,跟毒驾的原理是一样的,所以奉劝市民不要滥用这种含“可待因”成份的复方制剂。
经查,许某为了提神和兴奋,滥用含有“可待因”成分的“联邦止咳露”。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许某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