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江鞋厂打工,因工资低,张某辞职回漳浦办厂制鞋,着手注册韩豹鞋业,但自己的品牌一直没能获批,急于赚钱的张某,假借韩豹鞋业之名,暗地里生产起假冒“特步”鞋。2011年5月11日起,张某与方某、林某合谋制假,并付诸行动。去年5月15日,因群众举报,其生产窝点被漳浦县公安局查处,现场抓获张某并查扣假冒“特步”牌运动鞋885双(价值人民币291165元)及电车11台、增缝机1台等制鞋机器。
日前,经漳浦县法院判决,分别判处方某、张某、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缓刑,并处5万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通讯员 杨炳坤 李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