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5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漳浦一家木业公司因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日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外公示。
据悉, 6月19日,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漳浦县明桥木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生产。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内用于滚胶工序的4台滚胶设备没有安装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执法人员现场调阅监控录像,录像显示6月18日该公司滚胶工序有生产,滚胶设备有运行。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该公司厂长全程陪同检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6月19日以该公司涉嫌生产车间滚胶设备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最终,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漳浦县明桥木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滚胶设备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