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13日通报,46岁的北京籍歌手尹相杰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再次被查获。记者采访了张艺谋对明星吸毒的看法,他说:“我曾亲见多位演员在拍摄间隙蹲墙角聚众吸大麻。艺人涉‘黄赌毒’,特别特别糟糕。圈子里风气不正,很多人劝我尝尝摇头丸,还苦口婆心对我讲‘这是灵感来源’……”
张艺谋
对于明星吸毒行为的回应,张艺谋的这些表态,完全无异于是一种“自我举报”,公众纷纷抓住他亲眼看到演员聚众吸食大麻的细节,并因此而质问他为何不举报?而与屡建奇功的朝阳区群众相比,身为公众人物的张艺谋,他的行为似乎显得连普通人都不如。在此基础上,人们都开始呼唤张艺谋履行名人应尽的义务。
对此,首先有两点很有必要厘清:其一,不能将张艺谋与朝阳区群众相提并论,因为二者的具体情境完全不同。朝阳区群众基本上举报的是陌生人,而张艺谋则是面对朋友和合作伙伴,那么就夹杂了私人感情,而使得举报行为略显复杂;其二,张艺谋确也有举报明星吸毒的义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明确规定,“公民对本决定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普通人都有举报他人吸毒的义务,那么作为公众人物的张艺谋,显然更需要以身作则。
不难发现,张艺谋该不该举报明星吸毒?这一问题再次陷入了情与法的冲突,因为“该不该”和“会不会”完全是两码事儿。对于举报吸毒者来说,毫无疑问是应该的,但具体到个人的实践过程当中,会不会去举报,则显然并没有那么简单。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女儿举报父亲高速公路开车打电话,从价值取向上来讲,都需要去严格恪守法律规定,但囿于其中裹挟了亲情、信任等人伦因素,那么会不会去做,就需要个人去掂量和平衡了。
在此语境下,这种类似于情与法冲突的事件,其实很值得我们探讨。原因就在于,信任可谓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稀缺,而亲人朋友之间的信任还要让位于冷冰冰的规则,这到底该不该呢?就像新闻中的张艺谋,要不要去举报吸毒的明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