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之际,为确保游客朋友们快乐出游、平安旅行,北京市旅游委在加大检查、监管力度的同时,特别提示广大来北京旅游的朋友们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旅游陷阱、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一、在京“一日游”注意事项
(一)不要在非旅游委的官方网站上报名参加北京“一日游”,更不要相信手机推送的旅游虚假信息。
(二)不要轻信和参加低价“一日游”旅游团。例如:50元、80元、100元就可游览八达岭长城,去颐和园、故宫等景点的虚假广告都是非法“一日游”,上车另加价及自费的项目均属违法行为(所有游客同意例外)。
(三)一切以街头散发“一日游”小广告、小名片,在街头、公交站台设立的“一日游”招徕站牌、通过旅游交通地图上刊登“一日游”广告、互联网上的“一日游”宣传广告招揽游客的方式都是非法“一日游”诱导游客上当受骗的主要手段。
(四)请选择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或正规旅行社提供的“一日游”服务。或登陆北京旅游委官方网站查询。
二、非法“一日游”惯用伎俩
近年来,非法“一日游”经营者通过各种手段在天安门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及北京各大火车站以北京旅游集散中心、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中国青年旅行社、等知名旅行社的名义招揽游客,致使来京游客上当受骗。北京旅游集散中心作为经营“一日游”产品为首的正规企业,提醒广大来京游客谨防非法“一日游”陷阱:
冒充正规旅行社的名义通过假网站进行旅游宣传招徕
冒充正规旅行社的名义在街头散发旅游小广告、小名片,出售印有非法“一日游”广告的假交通地图。
注: 正规旅行社依法绝不在街头散发小广告、小传单、名片,或通过在交通地图上刊登广告的方式招徕客人。
承诺先旅游,后收费,以低价引诱游客
注:上车后多次强迫收费,且不去正规景点游览;增加购物点及自费项目用以谋取暴利。
承诺提供上门接送服务
注:正规旅行社有固定的经营及发车场所,而“黑车”上门接客看似方便游客,实际是因没有经营场所,图将游客倒卖给不法运营者,导致游客上当后无从投诉的目的。
身着公交制服,假冒集散中心、公交工作人员街头招揽游客
注:北京公交自2005年北京旅游集散中心成立后,原游1路-18路都已停运,不再经营任何旅游业务。因此,身着公交制服街头揽客者均为假冒。
购物商店欺诈游客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注:任何以攀老乡、祈福烧香等方式诱导游客购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提醒广大游客不要受诱导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以免上当受骗。
在公交站牌上张贴虚假旅游广告,提醒广大游客注意防范。
三、报名参团注意把握的七个环节
(一)选择正规旅行社。旅游要选择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合法旅行社。在报名、缴款和签署旅游合同前,务必现场查验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持有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到旅行社下属门市部报名参团的,要查看是否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门市部营业执照》。
(二)选好线路。通过报刊、北京旅游信息网站等多个媒体渠道了解假期旅行社业务广告,目的是查阅哪些旅游线路适合于自己的出游愿望和计划。
(三)理性消费。根据适合自己的出游线路和团费价格选择具有相应旅游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提示游客朋友们,不同的旅行社在同一线路上的团费价格是不尽相同的,团费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旅游硬件服务标准和旅游项目内容的差异。因此,建议您不要盲目选择低价旅游团,更要谨防虚假网站和“黑社”和“黑导诱骗,否则您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无指定购物。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旅行社“一日游”行程中不得安排指定购物场所,对“一日游”行程中已经安排的,游客可要求取消购物项目。
(五)签好合同,交付团款,索要发票。推荐游客选择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交付团款后,切记索要发票,对于交付大额旅游费用时,建议您通过银行汇至旅行社的财务账号上,千万不要划给旅行社业务人员的个人卡号。游客要尽量避免上车后再签约,切勿听信“上车签约”、“上车付款”或只开收据之类的说法。
(六)核查信息。在正式报名参团前可拨打北京市旅游委12301旅游服务热线,或登陆网站查询、核实旅行社相关信息。
(七)保留证据回来投诉。游客如果在旅游中遇到纠纷,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可先行拨打旅行社紧急联系电话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注意保留相关依据,行程结束后打北京市旅游投诉热线12301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