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日前在北京通过财政部国债招投标系统,再次面向16家福建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成功招标发行了2015年第一批专项债券171亿元和第二批一般债券80亿元,合计251亿元。
据了解,在7月14日,我省曾成功招标发行了2015年第一批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116亿元。本次再次成功招标发行福建省政府债券,共募得3年期债券8亿元、5年期债券109.5亿元(专项债券85.5亿元、一般债券24亿元)、7年期债券24亿元和10年期债券109.5亿元(专项债券85.5亿元、一般债券24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84%、3.16%、3.46%和3.50%,与同期国债利率持平。此次我省发行的专项债券171亿元包括置换专项债券155亿元和新增专项债券16亿元,一般债券80亿元全部为置换一般债券。
至此,今年我省第一批新增债券和第一批置换债券的公开招标部分已全部发行完毕。第一批置换债券中的定向承销部分将于8月份发行。
据悉,按财政部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棚户区改造、普通公路建设等方面。(驻福州记者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