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近日,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索赔经济损失达3亿多元。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大兴法院获悉,此案已经在该院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称,原告系“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利人,其产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为由红色为底色、中间是三个竖排黄色楷书“王老吉”文字及辅助文字和配图组成的整体。自1995年至2010年,原告及其前身曾将第626155号“王老吉”卷轴商标许可给香港鸿道集团以生产王老吉凉茶,后因原告与香港鸿道集团就商标许可合同发生纠纷,原告收回“王老吉”商标。
“王老吉”凉茶上的包装装潢在文字、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上设计独特,具有显著的区别特征,并非相关商品所通用,为“王老吉”凉茶所特有。被告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从2012年6月开始生产、销售标注“加多宝”字样的凉茶,被告凉茶包装的文字、色彩、图案及排列组合在整体视觉效果上与原告“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没有实质差异,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违背了同业经营者应当恪守的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告认为,“王老吉”凉茶及其特有包装装潢所承载的巨大商誉因被告的持续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遭受了巨大损害,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被告获得了巨额非法利润,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亿元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并判令被告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及其官网上发布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人民币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今年6月16日,此案的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
据媒体报道,王老吉7月2日对外宣布,广药集团已向浙江高院等管辖地法院对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总索赔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王老吉认为,广东加多宝仅为6家独立运营的加多宝公司中的一家,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中大部分系其他公司生产,仅起诉这一家并不能限制其他加多宝公司的侵权行为。记者今天从北京大兴法院了解到,在北京市大兴法院立案的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案就是此系列案件之一。
据了解,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大健康公司进行了多起关联诉讼,涉及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等多个诉由,争议标的总金额已经超过30亿元。(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