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7888.8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4.7%,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5.3%。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2378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0615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3.0%;批发业4198个,占17.0%;零售业3523个,占14.3%。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59.4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1.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3.86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5.1%;批发业4.13万人,占4.3%;建筑业2.72万人,占2.8%。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58.5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130.1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3%;批发业329.07亿元,占4.2%;房地产开发经营301.78亿元,占3.8%(详见表1-5)。
表1-5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50个,从业人员330人,资产总计4178.8万元。
五、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78.5%,比2008年末提高了2.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8.1%,下降了3.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3.4%,提高了0.8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2.1%,下降了0.1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1.6%,下降了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6.3%,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36.7%,比2008年末下降了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63.3%,提高了3.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7.1%,比2008年末提高了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2.9%,下降了1.3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中心城区占54.4%,比2008年末提高了2.4个百分点;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心城区占46.3%,比2008年末下降了3.9个百分点(详见表1-6)。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7.7%,比2008年末提高了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2.3%,下降了1.3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9.7%,比2008年末提高了5.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0.3%,下降了5.1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中心城区占35.4%,比2008年末下降了1.3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中心城区占24.8%,比2008年末下降了8个百分点(详见表1-7)。
表1-7分地区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图1-7分地区的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分布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