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云霄县召开招生委员会会议,会议部署全县201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通报云霄县名校集团实施方案。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县长林兆波主持会议,县招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副县长林兆波传达了3月13日县委常委会关于我县教育均衡发展的会议精神,指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进一步改善教育软硬件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要努力整顿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会议还下发了《云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云霄县2014年招生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等文件。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吴思敏宣读了《关于2014年云霄县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实施意见》、《关于2014年云霄普通初级中学招生的实施意见》、《云霄县教育局关于2014年民办学校初一新生招生工作的意见》、《云霄县名校集团实施方案》等文件。
据悉,2014年普通初级中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办学校免试划片、民办学校免试自主”的招生办法。公办学校免试划片,小学生只进行毕业考试,不进行升学考试,不能依据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划片办法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将军山学校免试自主招收初一新生765人,云霄立人学校免试自主招收初一新生320人。民办初中实行“免试自主招生”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由学校自主确定招生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学校严格按招生方案开展录取工作。
云霄2014年城区小学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年满6周岁(即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城区小学新生招生指标为2430人。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入学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适龄儿童户口在本施教区,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入户时间截止2014年6月30日);2.适龄儿童居住在本施教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持有施教区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
适龄儿童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在学校尚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进行登记,若登记数量超过学校招生指标的,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在以上对象确认入学资格后,各校若还有学位余额的,将允许在本施教区居住又没有相关证件的适龄儿童向所在学校登记,再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资格。后汤小学、宝树小学、演武亭小学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指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