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6日讯 漳州将成立相应联席会议,并下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以应对重污染天气。近日,漳州正式对外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根据预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组成人员,由多个部门组成监测预警、健康防护、工业企业污染应对、机动车污染应对等七个组。当漳州空气发生重度污染时,对应发布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而下设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公室,挂靠市环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当预测重污染天气灾害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对外发布信息,发布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灾害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根据预案,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或红色预警时,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
企业:确定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
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限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扬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的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实施密闭贮存的物料堆场将被列入应急停工名单。
交通: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对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严格控制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
橙色预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15%。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时,公务车停驶30%,黄标车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在主城区全部停驶。
工地: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100%覆盖
工地采取围挡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100%覆盖,各类施工现场、物料堆场应增加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加强主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等的执法检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洒水和机扫作业辆出动率不低于95%,洒水、清扫作业不低于3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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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当201≤AQI(城市日均值)≤300时,为重度污染。
漳州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从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对应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
预测2个或2个以上县(市、区)大气重度污染将持续2天以上,或大气严重污染将持续2天时,发布橙色预警;当预测2个或2个以上县(市、区)大气严重污染将持续2天以上时发布红色预警。(海都记者 苏禹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