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漳州市部分市直和县、市、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51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4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7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5月6日至1997年5月6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普通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留学人员在资格审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名截止时常住户口在我市人员,漳州市内高校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漳州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市报考者;面向范围为本省或县(市、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2015年8月31日前在面向范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视同面向范围内的报考者。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10、招聘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不能报考“专门职位”。
11、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以上辞退、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5月6日上午8:00至5月12日下午17:30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 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5月12日下午17:3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2、本次考试报名不进行初审,进入面试或体检阶段时,市直和有关县(市、区)招聘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或体检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后,应通过建设银行于5月13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经漳州市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招聘的职位将于笔试前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告。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退还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报考者请于笔试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
6、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5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名称要求。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