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城管局获悉,漳州市今年出台《漳州市餐饮等用气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等燃气用户在今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瓶改管”申请并获得受理、2025年2月25日前完成改造且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以享受改建费限时最高奖补50%的优惠。
据悉,漳州市凡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天然气供气的餐饮等用气场所,均可申请将瓶装液化气改成管道天然气。其中,8月31日前申请“瓶改管”的用户,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由政府奖补30%、管道燃气企业优惠20%;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瓶改管”的用户,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由政府奖补10%、管道燃气企业优惠20%。
根据实施方案,漳州各县(区、开发区)会提前组织对辖区内的餐饮等用气场所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对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用气条件和安全状况进行现场勘查。有意向实施“瓶改管”的餐饮企业可向属地乡镇(街道)递交《漳州市餐饮等用气场所“瓶改管”改造申请表》,对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户,属地乡镇(街道)将协助改造用户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餐饮用气场所“瓶改管”相关合同,由管道燃气企业根据合同实施改造。(记者 张雄敏 通讯员 何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