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及典型案例等,生动展示中国环境司法的最新成果。其中,漳州法院6项工作被写入年度司法报告,1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5个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此外,还有1个案件获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漳州法院6项生态司法创新工作被写入最高法年度司法报告。其中,漳州中院首创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审结全国单笔最大的司法认购红树林蓝碳碳汇案件,联合漳州市社科联打造资源集成平台、探索协同创新模式,东山县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家“蓝碳司法服务协同中心”4项工作被写入《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漳州中院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制度被全省推广,漳州中院在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中引导被告人以委托第三方认购红树林碳汇项目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2项工作被写入《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3)》。
漳州法院6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典型。其中,漳州中院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第一案。云霄法院、龙海法院审理的2起案件入选全省湿地(红树林)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漳州中院、云霄法院、长泰法院审理的3起案件入选全省适用生态技术调查官典型案例。
此外,东山法院审结的非法买卖野生海马案件于6月5日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新闻直播间》《东方时空》等栏目先后专题报道。该案件系全国首例海草床修复案例,在全国首创“植草复栖+碳汇认购”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对全市乃至全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记者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