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2023年度漳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
经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自评,市直有关单位评议评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长泰区、东山县、云霄县、漳浦县获第一系列优秀等次;平和县、龙文区、华安县、龙海区、芗城区、诏安县、南靖县获第一系列良好等次;漳州高新区获第二系列优秀等次;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获第二系列良好等次。
近年来,漳州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排市领导挂钩指导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县区领导挂钩指导乡村振兴重点村,加强帮扶指导;出台《漳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市直部门和县镇村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不断完善推进机制,以深入开展“十镇百村”行动为抓手,制定重点工作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对表推进、按季跟踪,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一季一主题”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召开现场推进会,每年组织一次重点乡镇工作汇报会,兑现奖补资金,落实退出机制,有效推动县、镇、村比业绩、晒成绩、争先锋、走前列。(记者 吴静芳 通讯员 黄斌 蔡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