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漳州市医保局了解到,近日,漳州市医保局出台完善漳州市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符合卫健部门规定纳入“无陪护”病房试点范围的三级医疗机构及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按规范为住院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时执行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政策,该政策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两年。
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指医疗机构按规范在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的整体护理服务,达到整体护理规定的标准,按每床日进行计价收费,不再另行收取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和吸痰护理、动静脉置管护理、一般专项护理费、机械辅助排痰及对应除外内容费用。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划分护理级别,兼顾患者经济因素,实行分档分段对应计费,并且按试点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70%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标准以内的部分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
据了解,2023年2月1日起,在漳州市医院试点五个病区实施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陪护整体护理6955名患者,无陪护护理天数31811天,既让患者享受专业照护,又有效减轻家属负担。今年,“无陪护”病房试点范围将扩大至全市所有三级医院,并延伸至二级公立医院,漳州市医保局将及时跟踪、评估整体护理按床日收费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是否遵守“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是否串换整体护理等级、是否依规收费等情况加强监督,切实让“无陪护”服务这一利民举措落到实处,使患者舒心、家属放心。(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