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新认定的市企业技术中心,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据了解,申请认定漳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技术中心必须有专属空间,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农产品加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不低于200万元,原则上计入企业固定资产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的6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三档,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1.0%,主营业务收入1亿-5亿元(含5亿元)的企业为1.5%,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企业为2.0%,且不低于200万元;企业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
今年申报工作分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7日。申报的企业可按属地原则向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提交申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将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把关核实,并向市工信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戴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