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峡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漳州出台《漳州市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探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
“一证多址”是指在漳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经现场核查合格后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连锁门店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可免于再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许可信息统一标注在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连锁门店可通过悬挂总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实现“亮证”。凡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并在全市范围内已拥有5家及以上连锁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使用统一字号(商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承接群体性聚餐的大型及以上餐饮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主体业态不适用该项政策。(记者 张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