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民政局日前公布1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涉及养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留守(困境)儿童等,这些项目最快8月底完成,最迟的12月底完成。
具体有: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打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域“漳州名片”;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建设10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助餐配餐服务能力,建设35个长者食堂(助餐点);执行漳州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继续保持现有标准不提不降,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120元、一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50元、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专项奖补奖金,2023-2025年每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对2022-2024年各地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工作成效实施奖补;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录40名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7个县从事社区工作;动员各级慈善组织策划实施50个以上慈善项目和活动,帮扶困难群众达到10万人次以上;补助26个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加强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暑期关爱服务,开办暑期关爱服务夏令营12个,1700名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受益等。
此外,还将提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均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5%确定;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0%确定。(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