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漳州召开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察、第二轮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文聪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季光明宣布市委巡察组、市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市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组和县级交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
经市委批准,本轮市委巡察安排5个巡察组,从8月中旬开始,分2批对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第一批对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党组、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漳州技师学院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安排11个县级交叉巡察组,分别对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等9个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龙海区、诏安县等2个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会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巡察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是保障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的有效举措,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突出监督重点,做实常规巡察,做深专项巡察,做强交叉巡察,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各项任务。要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提升整改实效,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锤炼作风本领,提高政治能力,善于贯通融合,严明作风纪律,着力提升巡察队伍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陈细慧 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