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1日讯(通讯员 蔡淑娇 丁浩 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近日,南靖县公安局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事情”着手,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助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据悉,5月5日晚,金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黄某报警称,其被一只狗咬伤,现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需民警到场解决。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查看了黄某的伤情。
经了解,黄某将车停在曾某的修车场路边,准备请曾某修车时被曾某的小狗咬伤。作为狗的主人,曾某急忙上前向黄某道歉,并表示愿意出一部分的医药费。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谈不妥遂报警。曾某解释道,自己的狗关在房间里面,黄某要请他修车并不需要进入房间,是他自己要进房间才被狗咬伤,黄某应该负主要责任,所以他并不需要全额赔偿医药费。
经民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耐心调解劝说下,最终,双方通过协商决定,曾某同意全额赔偿,至此,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