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叶慧强 文/图)11月15日上午8点55分许,漳州高速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的执法员如往常一样对辖区进行巡查时,接到常山收费站监控人员报告,沈海高速云霄段古平连接线火田收费站出口发现路产损坏,执法员立即前往查看。
到达现场执法员时发现ETC车道右侧的方管栏杆倒了一片,立即对路产损失进行勘验取证。现场并未找到肇事车辆,且没有寻找到与车辆有关的遗落物品,执法员经过对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询问后得知,事故发生时间大概为当天早晨8点许。了解到这一信息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常山监控处进行调查。
在监控人员的帮助下,执法人员发现事故时间为当天8点23分许,并且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执法人员通过车牌得知驾驶员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联系。起初驾驶员一直表示这一事故并不是自己造成的,在执法员通过微信出示了事故现场的视频录像等证据后,最终承认了自己损害高速公路路产并且没有及时报告的事实。
到了当日下午5点许,距离事故发生仅过去8个小时左右,肇事司机到达队部接受处理。执法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所造成的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进行立案索赔,并对其损坏高速公路路产未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