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今天,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以下简称漳州台商交警)发布通告称,该大队于近期在日常路面巡查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发现,辖区私自拼改装的“土炮车”、无牌无证拖拉机及三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且严重超载、违规载人、载货超长超宽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频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该大队决定对辖区范围内私自拼改装的“土炮车”、无牌无证拖拉机及三轮电动车开展综合整治。
通告称,此次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整治内容包括四项,具体为(1)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已达报废期的拖拉机及非法拼改装的“土炮车”、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违者,将依法予以查扣、处罚,对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手续的依法予以强制报废。(二)严禁无证驾驶拖拉机及三轮电动车。违者,将依法予以罚款处罚并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三)证件齐全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严禁超载、超员、违规载人。违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予以相应处罚。(四)禁止任何单位雇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已达报废期的拖拉机、非法拼改装的“土炮车”及三轮电动车运载建材、垃圾等。违者,漳州台商交警将把违法情况抄告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效能问责或纪律追责。
另外,通告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高度关注、自觉遵守,及时对所属的无牌、私自拼改装等违法车辆自行销毁处理。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