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7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颜丽月 黄丹妍 刘慧瑛)利用朋友的信任,偷配朋友家的钥匙,并多次入户行窃。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因犯盗窃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2019年,被告人许某结识了高某,之后两人便经常一起吃饭喝酒。交谈中,许某得知高某家中经济条件不错,于是心生歪念。在一次吃饭中,许某谎称要向高某借电动车外出,充分信任许某的高某便将一整串家里的钥匙拿给许某,许某趁机偷配了高某的家门钥匙。此后,许某二次趁高某家中无人时,他利用偷配的钥匙开门入户,到高某家中窃取现金、茶叶等财物(价值人民币8141元)。
高某的丈夫潘某发现家中财物被盗后,便在家中安装了监控视频,许某再次进入其家中盗窃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潘某立刻报警,并与民警一起赶回家中,而许某此时正好从潘某家中出来,被民警当场抓获。许某对其偷配钥匙多次到高某、潘某家中入户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