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7日讯(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玲 张艺仙 郑秀敏 文/图/视频) 5月5日下午17时许,一名热心群众抱着一只受伤的鸟到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勤务二中队寻求帮助,并于昨日放归自然。
经询问,原来当天该群众经过辖区的龙池广场路段时,其发现路边趴着一只鸟,受伤了不能动弹。由于小动物看起来既陌生又特别,不知如何处理,群众担心它在路上可能随时被过往车辆碾压,所以就带到交警部门报警求助。
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对群众的热心之举表示赞许,并把小动物留下照看观察。通过仔细查看和网上查找对比,民警发现它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极其相似,但因受伤了,无法飞行。民警立即联系台商区农林水局做进一步确认和救治。半小时后,农林水部门的工作人员赶到中队,民警将小动物移交农林水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后经比对鉴定,热心群众捡拾的小动物确系“白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了解,目前台商区农林水局已对该只“白鹇”的伤口进行治疗,确认无碍后,于5月6日下午将其带至郊外林区放归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