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芗城区首次颁发“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共备案车辆18部,同时发放“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记录本”并现场签订“生猪贩运及车辆承运人质量安全承诺书”,标志着芗城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进入实质性阶段。
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制度是农业农村部实行生猪运输车辆监管的决策部署,是阻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防范疫情跨区域传播的重要举措。自12月1日起,承运人通过公路运输生猪的,应当使用已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通讯员 黄为平 郑文典 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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