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婷婷 郑秀敏)昨日上午,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收到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送来的一面印有“刚正不阿 执法如山”的锦旗,对该大队及时破获“2018.7.11”交通事故骗保案,为保险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7月11日早上7时30分许,该大队接到当事人陈某报警,报称其驾驶闽DXXXXX号小型轿车在角美镇龙江村路口撞到路边石墩,造成车辆局部受损。接警后,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理。调查过程中,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发现,该起事故于当日凌晨5时许就已发生,这与陈某的报警时间存在时间差,顿觉该起事故存在疑点。通过民警的进一步勘查和询问,当事人陈某最终承认,他于7月10日晚上11时许喝了一点酒,次日凌晨5时许驾车外出途中发生碰撞事故,由于担心身上有酒气被发现,故计划等酒气散后再报警,企图骗取保险理赔。民警随即对陈某进行了数次呼气检测,测试结果显示均为0。尽管如此,对于陈某的这种行为,民警还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最后,在民警监督下,陈某签署声明,向保险公司撤销理赔案,自愿承担一切损失。
交警提醒:饮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在保险的责任免除条款里面有明确规定,对于因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造成车辆受损、人员伤亡、车辆被盗,商业车险均不予以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