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1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今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留意到,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的福利要来了。而且,福利还不小。
怎么回事?
原来,为了提高班主任的积极性,8月3日,漳州市教育局出台了班主任的考评新方案——《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最高每人每学年奖励7200元!
《意见》中提到,班主任考评将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
按学年度计算,每月发放参考标准为:
1.幼儿园班主任:优秀400元/人,良好300元/人,合格200元/人。
2.小学班主任:优秀500元/人,良好400元/人,合格300元/人。
3.中学(初中、高中、中职)班主任,优秀600元/人,良好500元/人,合格400元/人。
4.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班主任补贴。
5.学校实行正、副班主任制度的,每个建制班班主任补贴仍按1人计发,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在正、副班主任之间分发。
6.幼儿园实行带班班主任制度的,每个建制班班主任补贴仍按1人计发,由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在带班班主任之间分发。
7.各学校(幼儿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核定总量范围内,对补贴发放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以市属一公办中学为例,过去,班主任一学年补贴2400元左右。如果此《意见》实施,那么,获得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将在原来基础上,每月实际有新增600元,每学年新增7200元的补贴。合计每学年优秀班主任将达到9600元左右的补贴。
据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漳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共800余人,根据测算,漳州财政将投入超过400多万元对这类班主任进行奖励。
那么,为什么漳州会出台这份考评方案呢?原来,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漳州市班主任岗位津贴与福建省平均水平有所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对此,今年7月,漳州市政府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建立以“注重实绩、劳酬匹配”为原则的班主任补贴制度,由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考核后实行差别化发放。不到一个月,市教育局出台《意见》,以此激发班主任积极性。
补贴如何发放?《意见》明确:从2017—2018学年开始,每年教师节前一次性发放上一学年度班主任补贴。也就是说,今年秋季开学后,市属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将收到一份特别的教师节礼物!
好消息是,《意见》将在全市实行,《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各县(市、区)的每月发放标准如何,拭目以待。
对于《意见》的实行,相信不少老师对此表示赞同,纷纷点赞!毕竟班主任的工作确实重要、辛苦。记者留意到,在此次考核范围和对象,是针对“市属公办中小学(中职、特教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班主任”,而作为年段的“领头羊”,年段长并未在考核范围内。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意见》已经下发到各个学校,各个学校也将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接下来,要制定什么样的考评的项目才算科学,如何设置分值才算合理,这一系列的问题值得各校细细考虑。
当老师难,当班主任更难,她(他)比普通老师多了一份责任,也多了很多工作量。但不管怎么说,漳州市政府近来频频出台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也是一个利好的开始,相信以后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