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护栏是公共财产,是保障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的重要设施。破坏护栏不仅损害城市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日,芗城区两名女子就因私自拆移护栏被送进了拘留所。
芗城交警在巡查中发现,位于175医院东门口外的中央隔离护栏屡遭破坏,在修补完后,第二天又立马遭人拆卸。正当警方发愁找不到嫌疑人的时候,有群众打来电话举报,称有人多次拆卸交通护栏。芗城交警调取监控排查、走访附近群众,锁定私自拆移交通护栏者是175医院东门对面一家餐饮店的两名工作人员。为确定违法人员的身份,执法人员在现场蹲守并依法拍下两名女子拆卸护栏的违法全过程。随后,芗城交警立即传唤两名当事人陈某和赵某。
原来,陈某是饭店的老板,认为设置中央护栏影响了其客源,便带上员工拆卸护栏,将护栏扔在路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500元,赵某被处以1500元罚款。(虞巧玲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