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酒驾致好友死亡,再次醉驾撞上绿化带致女友受伤。近日,长泰县检察院依法起诉缓刑期间再犯罪人员陈某,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金币6000元,与前犯交通肇事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7年10月11日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长泰人陈某带着女友出去喝酒,次日4时许,酒后驾车的陈某载着女友回家,途中撞到路旁绿化带,双双受伤。事故发生后,路过的群众报案,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及抽血送检,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47mg/100ml,经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这已不是陈某第一次酒驾发生事故。2016年8月,陈某酒后载着好友在回家途中冲入鱼塘,造成好友死亡。2017年4月27日,陈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缓刑期至2018年7月8日止。谁知,陈某完全不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肇事,与前科刑罚并罚,缓刑被撤销,收监执行。(黄从余张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