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找网吧厕所贴“招嫖”广告,引诱招嫖者上钩,实则“小姐”未上门,编造各种理由让受害者交费,之后玩失踪。1月3日,黄某、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日,阿剑(化名)到芗城区大通北路一家网吧上网,期间上厕所时发现一张招嫖的小广告,就把电话号码记下来。第二天下午,阿剑拨通招嫖小广告上的联系电话,询问价格,并加了对方微信,称有需要再和对方联系。第三天晚上,阿剑在芗城区某宾馆开了一房间,用微信和对方联系,称要叫小姐。对方让阿剑添加他们会所财务的微信,并先交200元的定金。阿剑添加完微信后,转了200元定金过去。过了一会儿,阿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小姐快到宾馆楼下了,要求阿剑先把400元的服务费转给财务。阿剑又转了400元过去。之后,对方又以小姐费、体检费、保证金等为由,让阿剑转了5000元。最后,阿剑接到来电,满怀欣喜以为小姐到了,却被告知今天警察临检,不能过来了,之后微信拉黑,电话打不通。阿剑这才恍然大悟,上当了。
阿剑向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招嫖”是对方设下的陷阱,实际上并无存在,民警对阿剑欲“招嫖”的想法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1月3日,民警在芗城区延安北路查获该诈骗窝点,抓获涉嫌以粘贴色情小广告进行诈骗的嫌疑人黄某(男,34岁,湖北人)、胡某(男,28岁,湖北人),并现场缴获作案手机两部,色情小广告贴纸若干张。经审讯,黄某、胡某对他们合伙以“招嫖”广告为幌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点评:招嫖卖淫属违法行为,大家千万莫染之,更别让犯罪分子以此为幌诈骗钱财。(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