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原副支队长(正科级)雷远锋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经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雷远锋。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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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雷远锋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福建省漳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今年8月22日消息,漳州市纪委对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雷远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雷远锋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道德品质恶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便利和通过其他国家公务人员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犯罪。
雷远锋身为执法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雷远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