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销号申请承诺书范本有歧义
张先生提供的承诺书
7日下午,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见到了张先生提供的这份“承诺书”(如图),最后一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概由本人承担”确有歧义,一种可理解为销号后,如若使用人有异议的,张先生可对销号申请产生的法律责任负责。另一种理解是,该号实际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若已有被盗、欠费,甚至因欠费记录导致信誉受损被列入“黑名单”等情况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由张先生本人承担。
对此,漳州移动公司负责实名制认证的一黄姓负责人在接受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结合张先生提供的资料,张先生有权利提出对“9858”号码做销号处理,并不存在运营商因号码捆绑优惠业务而不能销号的说法,而是告知“9858”号码使用人在得知销号会取消其现在享有的优惠后,使用人又不同意做户主变更,漳州移动这才又采取与张先生签订“承诺书”的措施,为张先生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想,承诺书的最后一句表述确因存有歧义,反倒是让张先生不安了。
最终,漳州移动公司承诺,一方面会敦促跟踪处理张先生的销号申请,尽快保障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一方面会与省公司联系,对“承诺书”范本的措辞表述做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以免产生歧义,让消费者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