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一些热心读者来电向本报反映,称在漳州市区街头不时发现有“聋哑人”向市民强行乞讨。令人感到不安的是,如果不给钱,“聋哑人”就纠缠不放,甚至还会动手打人。接到读者的情况反映后,5月14日,记者在市区展开了暗访。
一名“聋哑”乞讨者在纠缠用餐市民
在芗城区新华西路的一家饮料店内,一位年轻小伙进入了记者的视线。只见他衣着时髦,斜背黑色挎包。记者看到,该男子对着一些年轻女子比比划划后,只要有人给钱,男子便会拿出几条红绳送给他们。见记者上前询问,该男子向记者亮出了他的残疾人证和捐款名单。记者看到,名单上有十多位捐赠者,捐款金额从十元至百元不等。而当该男子发现记者用手机正在拍摄后,便用威胁的眼神盯着记者。随后,该男子淡定地向另外正在此消费的市民乞讨后快速离开。记者在周边的几家餐厅及书店了解到,在新华西区域内乞讨的聋哑人约有五个人。一些目击群众告诉记者,这些聋哑人如果乞讨不成还会动手打人。
此外,记者通过暗访发现,这些“聋哑”乞讨者不但出现在各种餐厅,而且还会到商场、书店等公共场所转悠,通常都是向年轻女性进行乞讨。
而就在记者展开暗访时,又有热心群众给我们报料,“聋哑人”乞讨不成动手打了一名中学生。接到报料后,记者马上赶了过去。据小张介绍,自己是一名在校生,当日上午放学后到学校斜对面的饮料店买饮料喝,过了一会儿突然有一名中年男子走到自己身边,把一张塑封卡片放到自己面前。小张仔细一看,发现面前站着一名乞讨的“聋哑人”,但是小张并不打算给钱,而是继续低头喝饮料。“聋哑人”突然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这可把她吓了一大跳。小张告诉记者,“聋哑人”见小张没反应,就出手打了小张一巴掌,吓坏的小张拔腿就跑,没想到“聋哑人”不依不饶,一直把小张追出了店门口。
随后,记者赶到了小张所说的饮料店进行调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聋哑”乞讨者几乎每天必到店里进行乞讨,要是有人制止,他们便会用很凶的眼神瞪着人。该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有劝阻过,但对方都是凶巴巴的样子,这些同伙之间一般是用手语交流的,不知聋哑是真是假。
之后记者来到客运中心站的候车大厅进行调查。只见一个“聋哑人”站在乘客的前方,拿出一张纸条,面对乘客打着手势。无论是否被拒绝,这个“聋哑人”都会寻找下一个目标。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时间内,有两名乘客在犹豫片刻后掏钱给了乞讨者。一位给了两元的乘客表示,对方突然拿着纸条摆在自己跟前,手还在不停地比划,就不由自主地掏钱了。自己并没有看清纸条上具体写些什么,依稀记得上面写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字样,证件是否真实也不知晓,觉得给或不给都有点为难。采访中,不少乘客对这种“无声乞讨”表示非常反感。
当记者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车站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车站会在安检处进行排查,严禁这些乞讨人员进入车站内。同时,车站保安也会定期巡逻,一旦发现有乞讨人员,就会“请”他们离开。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残联,据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于二代证,从2009年开始使用,大致分为红、绿两种。红色代表有视力障碍的残疾人群,而绿色则是包括肢体、精神、听力语言等其他方面的残障人群,有效期为10年。记者经查阅资料获悉,2006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记者 方一凡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