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福建省12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四至七批)保护范围通过审核并正式公布。其中,进一步明确了漳州20处“国保”保护范围。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此次“国保”保护范围是根据不同古文物遗址的实际情况划定的。如:漳州江东桥,保护范围为整座桥梁及桥两端各外延15米,上下游各外延20米;南靖县五更寮土高炉群,保护范围为炉体四周向外延伸50米;漳浦文庙大成殿,保护范围为东、北、西向外各延伸30米,南向外延伸100米。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漳州新划定保护范围的20个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古墓葬类别
★云霄县、芗城区的陈政墓和陈元光墓
●石窟寺及石刻类别
★华安县的仙字潭摩崖石刻
●古遗址类别
★平和县的南胜窑址
★芗城区的莲花池山遗址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别
★台商区的天一总局旧址
★芗城区的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领导机关旧址
★南靖县的五更寮土高炉群
●古建筑类别
★东山关帝庙
★芗城区的漳州石牌坊
★台商区的江东桥
★芗城区的漳州府文庙大成殿
★漳浦县的赵家堡(诒安堡)
★华安县的南山宫
★台商区的林氏义庄
★南靖县的德远堂
★芗城区的漳州林氏宗祠
★龙海市的镇海卫城址
★平和城隍庙
★漳浦县的蓝廷珍府第
★漳浦文庙大成殿
(记者 蔡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