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致电导报漳州新闻热线咨询:我是今年新调入事业单位的,公租房细则第4条写明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家庭收入标准限制,为什么说我有机动车不能申请?
华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您属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不受家庭收入标准限制,但根据《华安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您的机动车属于财产,不属于收入,因此不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若还有疑问,请到建设局保障办进行咨询。(导报记者 杨艳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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