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拨打导报漳州新闻热线反映:我家住在漳州龙池开发区瑞鑫佳园三期1号楼,顶楼18楼的住户将天台占为私家花园,种植了很多盆栽,我们想上去晒被子也没法晒。跟物业反映了但是没有用。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天台属于公用空间和逃生通道,是业主共同所有。但由于顶楼住户并没有在天台违章搭盖建筑物,所以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我们也会协同物业与顶楼业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居民可以走法律渠道。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漳州“巨美人”出道2024-07-04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