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州公积金下月起提高缴存上限我区也有限额标准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7月1日起,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将调整。上限标准: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为14058元(4686×3倍),月缴存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由上年的3090元调整为3374元;中央驻闽单位最高缴存基数按月平均工资的5倍计算为23430元(4686×5倍),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为5624元。月缴存额由上年的3090元提高到3374元。下限标准:缴存比例为5%,我区的缴存基数1350元,月缴存额调整为136元。
(2) 漳州12条新政助力 龙文喊你返乡创业
近日,市政府办发布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十二条措施,内容包括如何引导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有哪些扶持项目、优惠和扶持措施等。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鼓励返乡人员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支持返乡人员到农村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近年来,我区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运作,目前,全区拥有众创空间8家,创业团队或项目73个,创业人数438人。这些都将为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
(3)7月起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上调至10元
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通知,明确提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收费标准由原先的8元调整为每人次10元;村卫生所一般诊疗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次5元。一般诊疗费是将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费“四费合一”。
(4)7月起可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 两类人不能办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可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根据此前出台的《福建省公安机关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便民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我省群众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条件为:曾在福建省公安机关采集过身份证指纹信息,暂住福建且已办暂住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的福建省户籍居民,可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异地办理身份证。
记者 林炎松 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