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6日讯 昨日来自芗城区政府的消息,今年,芗城区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根据省、漳州市下达的改造任务,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主要集中在芗城的天宝镇和石亭镇。
根据改造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级危房(指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危房(指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其他贫困农户。本着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其他贫困农户从扶贫办精准扶贫的对象中选取安排。
关于补助标准方面,属于省危房改造任务对象的,省级财政给予每户9200元补助,改造对象只能在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整治村庄以外,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居住在D级危房的农户中筛选安排。对既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又属于地质灾害搬迁的农户,按国土资源渠道每户享受省级补助10000元。对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增减挂钩旧村复垦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其搬迁退出的旧房,参照当地重点项目建设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予叠加补助,补助资金从当地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收益专户中列支。
关于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原则上,拆除重建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75~100平方米。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可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