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3日讯昨日海都记者从龙文区住建局获悉,近日龙文区出台促进建筑企业发展的七条意见,意见明确加大对企业晋级、外地建筑企业落户等奖励,并在符合城市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蓝田开发区园区内预留建筑企业生产用地,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海都记者 周杨宁 苏禹成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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