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漳州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游敏轻点鼠标,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成功完成了增值税首月申报,申报销售额为560.65万元,应交税款28.03万元。这是我市营改增全面扩围以来,首家试点企业成功申报增值税。据统计,昨日我市“营改增”四大行业共有54户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收入3.91亿元,应纳增值税税额1731.64万元,留抵税额19.67万元,标志着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第二阶段工作顺利展开。
据悉,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今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实行按月申报的,其6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7日;而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首次申报期为7月份,纳税申报截止日为7月15日,申报税款所属期为5、6月份的增值税。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国税部门提供了上门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目前纳税申报(除小部分特殊业务外)已纳入“全市通办”范围,纳税人可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国税机关的限制,就近选择任意一个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此外,纳税人还可采用更加便捷的申报方式,即通过网络登录“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申报、缴税等业务。
试点纳税人如果对增值税政策、纳税申报等方面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等,建议关注“漳州国税”和“福建国税”微信公众号,国税部门自4月份起坚持每天通过该平台推送营改增政策解读、纳税申报辅导等信息。此外,还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致电纳税服务电话12366,获得来自国税局业务专家更具针对性的帮助。(漳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