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一起拖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龙海市法院首次依托新开通的全国“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跨省“围剿”拒不执行的“老赖”,在获得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信息,委托当地法院采取冻结扣划措施,顺利执结案件。
半年前,该院执行局受理一起申请执行唐某拖欠工程建筑材料货款一案。因标的数额较大,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干警决定先行查询被执行人唐某省内银行存款信息,但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省内银行的存款信息。2015年元旦,龙海法院正式启动全国“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通过这个查控系统发送查询请求,得知唐某在湖南长沙县一某银行储蓄所银行账户有资金进出,并有一笔足额存款。为避免该笔存款被取出、转走或流失,该院立即委托湖南省长沙县法院冻结该款项,并请求湖南长沙法院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唐某银行存款26万余元,促成跨省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财产。至此,这件历时半年之久执行无果的案件终于执结。
据悉,在尚未开通全国“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前,这类案件在异地尤其是省外银行存款的案件,执行法官仅查询被执行信息跨省银行存款就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和物力,而且效果并不明显。如今,开通了全国“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法官可以在查控平台上准确查询到有关案件被执行人的异地执行财产信息,并立即与所在地法院联系,委托所在地法院采取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执行被执行人财产。(陈志龙 连杭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