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颜丽月 杨建山 黄丹妍)因后方车主按喇叭心生不满,男子醉酒驾驶摩托车一路狂飙追车逼停对方,最终因醉驾获刑。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7月4日中午,被告人韩某到龙海市港尾镇某大排档吃饭,期间他喝了一两白酒和一些啤酒。当日12时许,韩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准备回家,途经港尾镇某村时因修路阻道,后方的出租车司机黄某鸣喇叭示意其让行,韩某遂心生不满。于是,韩某驾驶他的二轮摩托车沿沿海大通道一路追逐黄某驾驶的出租车,一直到隆教畲族乡村道时将黄某逼停理论。黄某无奈报警,民警出警至现场发现韩某身上有酒气遂将其查获。经鉴定,韩某血液中酒精浓度达127mg/100ml。
检察官说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开车既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也危害自身的生命安全,我国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80mg/100ml即为醉酒。本案中,被告人韩某因一时气愤,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达127mg/100ml,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