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黄思佳 陈雅玲)村道上正铺设花坛,不曾想大理石板被盗。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自2018年4月份以来,晚饭后的张某经常骑着电动车到龙海市港尾镇某村沿海大道散步。那里正在铺设花坛,堆放了成批大理石板,晚上无人看管,张某动起了偷盗倒卖的念头。于是,张某散步趁无人时用自己的电动车把大理石板分批搬回家。前三次,工地巡查人员发现石板丢失,因没有抓到现行,故没有报警。直到2018年6月24日19时许,张某第四次到工地搬运大理石板时,被巡查人员逮了个正着。
人赃并获,张某承认自己4次偷盗258片大理石板的事实。经鉴定,这些大理石板价值1800元。张某终因多次盗窃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