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酒喝完,借着酒劲放纵自己,不仅醉酒驾车,还借机发泄情绪驾车撞击他人的车辆、店面,甚至把小车撞进人家院子里。
结果主人不堪受扰报警,当场被抓获归案。酒前还是自由身,酒后已是阶下囚。
日前,龙海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批捕犯罪嫌疑人谢某明。
2002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谢某明,刑满以后安分了好几年。2017年6月16日20时许,谢某明向姐姐借了车子载女友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旧江东大桥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喝酒,期间谢某明喝了多瓶啤酒。
次日凌晨3时许,谢某明已经喝的醉醺醺,驾车载着女友从饭店出发沿旧角海路往坂美村方向行驶。车子行到坂美村村道,谢某明看到同村谢某春的店面和车子,想起自己现在境况不济,人家日子却那么好,越想越不爽,就开车撞了一下谢某春的车子后离开。
约5分钟过后,谢某明又折回来,直接用车子撞击谢某春的越野车车头以及店面的玻璃门和卷帘门。随后,谢某明驾车从谢某春家店面旁边的小巷子进去,直接撞开谢某春家中围墙的铁门后,将车开进谢某春家院子,后车子撞击到停在院子的一部电动车和围墙。随后谢某明从车子上下来与谢某春夫妻理论,还动手打了谢某春妻子,谢某春不堪受扰报警。
经鉴定,谢某明血液中酒精含量215.76mg/100ml,谢谋明损坏财物价值超过两万元。
来源: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志南 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