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六千多户小微企业享所得税减半优惠
笔者昨日从国税部门获悉,受减税新政影响,我市今年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预计将上升至6412户,而减免税额预计也将相应得到大幅提升。
3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此之前,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仅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微企业。根据测算,按此规定,我市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将达到6412户,比2014年增加700多户;而减免的税额也将有所增长,全年预计将超过2800万元,比去年增加1000万元左右,增幅达到56%。这将进一步减轻我市小微企业负担,有力促进我市小微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我市国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让扶持政策变成“真金白银”,有效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助力小微企业爬坡过坎、成长壮大。据统计,2014年,我市享受各类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达到6835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2519.11万元。(陈振忠 黄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