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督导组指导漳州中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6月25日,省委第三督导组第一组长马潞生、副组长黄建生一行深入漳州市中级法院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市委第十七督导组负责人,市委教育实践办成员等参加调研。
督导组一行首先参观了市中级法院的荣誉室、法院文化走廊,在执行指挥中心观看了执行查控演示,并到诉讼服务中心详细了解立案流程,实地体验了科技法庭,参观了解涉台庭发展情况。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钟夏就法院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黄建生指出,漳州市中级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按照中央、省委要求,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达到了有力、有序、有效的预期效果,在司法为民方面积极创新,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涌现出 “全国最美基层法官”黄志丽这样的先进典型,体现了教育实践活动所要求的为民务实清廉。
黄建生对法院即将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照检查材料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前提和基础,相互批评材料一定要聚焦“四风”,举例子带“辣味”,不讲希望不提建议,特别是法院班子成员要带头写好材料,市委督导组与法院一把手要严格把关审查,聚焦问题要准,自我画像要准,分析原因要准,整改措施要准,坚持边说边改、立说立行,不走形变样,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
马潞生指出,当前法院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氛围浓厚,队伍建设从严从紧抓出了成效。要求下一步法院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教育要原汁原味,“规范动作”不走形变味,谈心交心要诚心诚意,开展批评要严肃认真,开好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闽南日报 林立 林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