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市、区两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层层审核把关,2016年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日前结束,拟奖励芗城、龙文两区和市直企业共102家,涉及资金1097.98万元。
据悉,此轮市本级资金申报是贯彻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若干意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专项予以支持,涉及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入驻园区企业物业费、物流渠道快递开辟、“漳州味网上行”平台建设等十六大类别的项目。其中,8家企业得到电子商务交易额奖励、3家企业得到抱团对接网络平台奖励、41家企业得到纳入统计申报奖励、26家企业得到入驻阿里巴巴出口通平台服务费补助、15家企业得到入驻园区物业费补助。
市商务局表示,按照“政策不睡觉、落地见成效”要求,将继续做好省、市电商扶持政策宣讲和解读工作,帮助企业用好用活资金开拓市场,同时督导各地兑现落实各项相关优惠政策。(记者余辰通讯员黄喆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