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通讯员 王晓坤)今日,闽南网记者从漳州检验检疫局获悉,明日(4月8日)起,我国将实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根据新政,个人“海淘”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值由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个人年度交易限值设置为20000元。
行邮税税目将调整为三档
据了解,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征税额度要高于之前的行邮税。
行邮税由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检验检疫提醒勿购禁邮品
目前,“海淘族”购买的物品以母婴食品、卫生用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及轻工消费品居多。
漳州检验检疫局提醒,“海淘族”应注意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做好提前计算,以免增加不必要的购物成本。如奶粉、纸尿裤等热门母婴快消品类,按新税制计算,税率涨幅约11.9%;中高档服饰、箱包、手表、化妆品等按新税制计算,百元以上化妆品税率降幅约17.1%;价格超250元的服饰、电器等税率约下降8.1%;高尔夫及球具、高档手表调整为高档消费品,税率30%调整为60%,高出一倍。
同时,消费者切记,不要购买我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的16大类物品,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其中,这16大类物品包括:活的动物,具体含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犬和猫不在其中);肉类和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奶制品、动物源性的奶油等奶类产品(奶粉不在其中);蛋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皮张、毛类等制品;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木等有机栽培介质。其他还包括菌种、转基因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土壤和国家禁止入境的其他物品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