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摸清有限空间企业底数。各级相关监管部门要监督工贸企业深入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掌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并报送属地相关监管部门。
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禁不审批开展作业。企业对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清淤、清污、维修等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重点确认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作业现场有持续稳定的机械通风和个体防护装备。
三是督促工贸企业对排查出的每个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
四是督促工贸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发生意外进行科学施救,杜绝盲目施救。
(郭碧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