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质量事关广大消费者的切实利益。近日,漳州市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第四季度流通领域纺织服装产品的抽查检验结果。
据悉,2015年10月,漳州市工商局依法在漳州市区部分商场、超市和个体经营店随机抽取30批次服装,并委托福建省纤维检验局进行检验,产品包括针织T恤衫、针织运动服、婴幼儿针织服饰、牛仔服装、连衣裙、裙套、茄克衫等。
此次检验根据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的其他国家现行有效产品标准,对纺织服装产品的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级)、耐湿摩擦色牢度(级)、标识、缝子纰裂程度(cm)、顶破强力(N)等指标进行检验。
经检验,共检出不合格产品10批次,总合格率66.7%。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有8批次,不合格指标主要有:一是纤维成分含量与明示不符。抽查中有5个批次的产品面料的纤维含量明示标识与实测结果不符。部分企业,甚至仅用一种纤维含量标签,在不同原料、不同时间生产的产品上混用。二是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装颜色褪色和沾色程度。抽查中有1个批次产品耐干摩擦色牢度、1个批次产品耐湿摩擦色牢度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耐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将会影响服装外观,甚至可能导致过敏等。三是纰裂不合格。织物纰裂是指经缝合的面料受到垂直缝口的拉力作用时,使横向纱线在纵向纱线上产生滑移,所呈的稀缝或裂口,是反映织物缝合性能的一个指标。本次抽检有5个批次的产品纰裂程度超出了标准允许范围。四是产品名称标识不正确。部分企业产品“自创标准”,存在标注不规范现象。如,牛仔服装需按FZ/T 81006-2007规定标注“水洗产品”或“原色产品”,但被抽检产品却以“牛仔系列”替代。
就此,漳州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服装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识。国家标准规定,服装应附有产品的说明标签和合格证,说明标签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号型标识、产品执行标准、纤维成分、洗涤方法、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其中:规格、纤维成分、洗涤方法必须是永久性标签。消费者选购服装时应仔细查看说明标识内容是否齐全、清楚。
同时,贵重衣物在购买后应保存相关标识标签,以便于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追溯。由于市场上销售的服装品种繁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要培养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服装服饰产品时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场销售、正规企业生产、标识规范的产品,有效保护自身的利益。
此次抽检的具体商品详情可登录漳州市工商红盾网进行查看。 (记者 林思赓 通讯员 张豫闽)